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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11 2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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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省级地方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省级批准立项与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重要补充,是政府支持、保护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第五条省级地方项目分为三类:(一)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生态工程建设、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二)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三)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适用的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和推广,以及农民的培训。
第六条省级地方项目管理程序分为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运行管护五个阶段。
(一)土地治理项目:应包括项目背景(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水土资源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治理范围、地点、规模、工程量及主要工程、农艺措施、项目区现状及工程平面布置图、投资概算、筹资方案及经济效益分析、组织实施和运行管护。
(二)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项目背景、资源条件和利用程度、建设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建设地(场)址、期限和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及项目工艺流程图、投资概算和筹资方案、主导产品的销售预测和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运行管护和还款计划。
(三)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包括示范意义、建设地点、示范规模、示范技术和示范方法,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示范推广的主要技术,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优势;投资概算和筹资方案、效益分析及辐射带动面积、组织实施及运行管护。
第九条评估论证。省级地方项目由省组织评估论证,但项目推荐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必须组织初评,并出具评估意见。
第十条省级地方项目要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并上报项目实施计划。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总体设计,主要建筑物设计,机械、设备及仪器购置计划,配套设施设计,主要工程概算,项目区现状图和工程设计图等。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由县组织编制,报市审批。
第十一条省级地方项目按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由省农业综合开发局组织协调,各市、县及省直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
第十二条省级地方项目申报,必须符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产业政策以及农业区域发展规划和主导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三条各地申报的省级地方项目必须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资金来源和还款有保证,当地干部和群众有较高的开发积极性。具体为:
(一)土地治理项目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开发治理的地块要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受益群众面广,单个项目连片治理面积,平原地区需在1000亩以上,丘陵山区不小于500亩。并且得到项目区农民的支持和同意。
(二)产业化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本地区农业主导产业,能够带动农民显著增收的种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流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三)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以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为主,具有不同区域特点和示范、推广价值;有市级以上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作为项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合理的专业技术力量配备。按照规模化示范的要求,粮棉油等种植业示范项目建设规模不得少于1000亩,辐射带动面积不得少于3000亩。
(一)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申请及市、县财政局的申请报告,以及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各地申报省级地方项目,市、县应严格审查,并在每年10月底前一式3份报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第十六条对各地申报的省级地方项目,由省负责立项审批。省级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出具项目评估意见,并据此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依据。
1.小型水源工程,包括小型水库、机电排灌站、机电井及配套设备、设施;支渠以下排灌渠道的开挖、疏浚及配套建筑物建设;发展节水灌溉设施和设备。
第十八条省级地方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农发资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省级地方项目财政资金采取无偿和有偿相结合的方式投入,原则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示范推广类项目实行无偿投入,产业化经营项目实行贴息投入或有无偿结合方式扶持。
第二十条财政无偿资金通过市、县财政部门逐级拨付,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财政有偿资金由县统借统还,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期限为4年,并收取2‰月占用费,到期本金和占用费一并归还;借给用款单位时,必须实行财产抵(质)押或担保方式发放。
第二十一条按照“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要把财政有偿资金的偿还责任落实到债务人,确保财政有偿资金按期足额收回。回收的财政有偿资金继续用于省级地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要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对资金拨借、使用和资金债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对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计划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改变资金用途,并且调整量占资金总量40%以下的,由市级批准;超过40%的,必须上报省审核批准。凡纳入计划的项目,要按期建成,并达到项目规定的建设标准。
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对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单项工程的施工,要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
第二十六条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在每年3月底前向省报送上一年度省级地方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和资金财务决算表。
第二十七条省级地方项目竣工必须经过项目批准单位验收。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国家规定的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各类项目立项及计划批复文件,以及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计划。
第二十八条省级地方竣工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到位、使用和回收落实情况;效益情况;工程运管情况。
第二十九条省级地方竣工项目实行自下而上验收,县(市)全面准备,市要全面验收,省重点抽验。省级地方项目验收一般与国家立项项目验收同期进行。
第三十一条省级地方竣工项目抽查验收后,要按验收标准对被验收项目做出综合评价。验收不合格的,除要求限期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外,要酌量调减投资或不安排省级项目。
第三十二条省级地方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要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
第三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省级地方项目和资金管理,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农业项目包括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支农补贴项目(生产资料补贴、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农业救灾项目等等。农业项目的特点是数量多,省级农业项目多达上千个,涉及面广(涉及到农村、农业的方方面面),项目之间资金额悬殊较大,大的农业补贴项目一1-亿元,基本建设项目多的为300万一500万元,小的财政支农项目3万一5万元。项目执行面对的人员多数为农民,规范执行难度较大。因此,农业项目的执行人员和资金管理人员在资金使用上要吃透政策,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要突出项目重点,实行项目集中区域安排,要抓好关键环节,并积极进行优势整合,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实现农业效益最大化。
实施农业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审批制度,农业部下拨的农业专项资金要按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批;省级财政支农资金要按照项目指南和项目用款计划进行审批。项目执行时要严格按上级部复下达的文件执行。项目资金数额较少时(100万元以下)要建立专账,项目资金数额较多时(100万元以上)要建立专户。项目资金使用时要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或实施内容在具体实施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按程序进行开支。对资金数额较多(100万元以上),实施地点较集中或者在一个地方就可实施的农业项目,为了节约资金和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约束力,应积极示范推广支农项目招标制度。只有这样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才可以真正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保证项目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项目宏观监管应把握好个环节:一是项目整体设计要符合国家政策对农业投入的内容,在项目立项时,要有政策依据,要符合国家对农业T作的扶持方向。二是对每一个农业项目都要制定具体的项目管理办法,并将财务管理写入其中。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和行政审计监督,保证农业项目能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并实施好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省级农业项目主持单位应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市项目执行单位定期对项目执行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级农业财务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要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有效合理使用。要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和审计监管部门的财务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行有效监管和指导,发现资金使用不合理的,及时进行改进和纠正。项目完成后要组织财务及各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以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从而有效地保证农业项目资金不挤占、不挪用,保证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好的实施效果。
财务管理对于项目执行而言是贯穿始终的,从项目的立项、实施方案的批复、资金拨付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的检查、项目完成后的验收,每一个环节都与财务管理紧密相连。项目资金按进度及时拨付,财务监管T作有效,农业项目实施的效果就好。农业项目的执行主体是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要根据项目的指南、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选择项目实施地点,对实施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在项目实施中专业人员还要进行观察、记载和分析总结,项目完成后要建立资料档案,要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要协调好关系,衔接好每一个环节,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项目的执行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定要按照试验、示范、推广三步走进行。一个好的成果先要搞好点上试验示范,通过试验点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大面积技术成果推广。试验点一定要选择在地力肥沃、水利条件好、管理人员素质较高、交通便利的地方,并给予较多的经费投入。只有搞好项目点上工作,才能带动面上工作的有效开展。例如实施新20品种推广项目,必须选择一个水利、地力、交通等方面条件较好的村,规范地种植新选育的品种,并要有技术人员进行观察记载和管理,才能确保该项目点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的完成,并以此点为样板,示范带动大面积项目区高效全面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基本建设投资较大的项目,也应先建设一个标准的工程模式,然后仿效该模式进行实施推广。
第一条为规范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省级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项补助资金为省财政安排的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专项补助和市财政安排的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奖补(以下简称专项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应安排配套补助资金,积极引导农民自筹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
第三条专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新农办)共同管理。市财政局主要负责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市新农办主要负责项目的审查和实施监督。
(一)规划先行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按年度分步实施。对未完成产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示范村镇不予补助;
(二)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项入手,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标,侧重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规范管理的原则。建立科学透明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原则上与其他政府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交叉投入,对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立即终止扶持,收回补助资金;对年度考核资金使用效果较差的,下年度不再安排奖补。
第五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奖补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村镇。重点用于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示范,调整农业结构,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公益性等基础设施,其色农业生产示范及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占专项资金总额的70%。
(一)特色农业生产示范及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示范村镇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奖补。主要用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一般补助2-3万元。
(三)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奖补。示范村符合规划的中心村庄庄内道路按工程造价70%奖补,配套下水道或排水沟按工程造价30%奖补,公益设施如公厕、休闲广场等按工程造价的50%奖补。
(四)乡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奖补。对示范村符合规划的中心村庄实施田园清洁工程、家园清洁工程、水源清洁工程进行奖补,重点突出家园清洁工程和水源清洁工程。按照农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整治最见效的原则,有重点的选择实施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补:
1、家园清洁工程奖补。农户入户道路每平方米补助6元;户用沼气池除沼气国债项目补助外,每口奖补160元,实行“一池三改”另外奖补500元。
2、水源清洁工程奖补。集中供水项目按水塔、主管道、水泵三项投资总额的80%进行奖补;农户户办改水,每户补助150元。
(一)凡属于本实施细则奖补范围,有受益区农民议定通过的项目建设筹资筹劳方案,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均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村委会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单位填写《明光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并附镇村规划、项目规划说明、相关图件、村民代表意见等附件,申报材料一式八份。
(一)市新农办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核,确定项目内容和奖补额度。对通过议定、规划详实可行、配套资金落实、群众自筹比例大、申报积极性高、实施受益面广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一)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制。项目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管好用好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按标准建好项目。
(二)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一年,计划项目要按期完成,建设质量要达到规定标准。原则上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地点、规划和建设内容,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专项补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制。
(三)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将申请验收报告和项目总结上报市新农办,由市新农办会同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奖补资金。
第十条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单独核算。
第十一条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对专项补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验收组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否则,不予拨付专项补助资金。
(一)市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违反规定的行为要限期纠正;拒不改正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同时,不再安排下年度该项目点项目资金。
(二)市新农办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跟踪、评估项目实施情况,按时汇总上报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单位要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新农办。市新农办要及早组织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搜集整理和工作总结,同时要引导示范村镇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市下达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严格按规划施工,保证建设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内容、标准、规划、地点和资金用途。
水库管理处党支部,拥有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人。过去的一年,库党支部凭着一股韧劲,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出色完成局交办的各项管理任务,完成水库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全年共完成全年供水万吨,发电量万度。安排农业用水 万立方米。组建精干人员,确保万亩林场安全防火。争取电站改造、河道水环境治理、水库与灌区维修养护各项补助经费,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开创的党建工作与经营业务的双丰双收。
年我库积极参与水价调整核算,实现供水电子遥测计量,大坝水库安全供水实时电脑监控,安排专项经费,实施库面保洁工作常态化、责任化。承担原引水管道供水同时,配合水厂扩建工程,积极落实城市年供水量万吨的综合调度方案研究,确保城市供水,兼顾农业与近库村的生活用水供给。上旺水库划归我库管理后,水库管理处研究制定两库连调供水方案的实施计划,灌区用水管理向科学调度、一体化管理的工作目标迈进。以农综开发与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为平台的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建设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节水干渠衬砌加固工程千米,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过半,在建设过程中,落实局制定的水利惠民、水利富民的各项政策,克服各种困难,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得到沿线群众的好评与支持。
省政府确定的50个山区县所属乡镇和粤北山区、东西两翼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老区乡镇。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已扶持过的乡镇原则上不再申报。
项目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与示范,项目生产基地部分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等启动性环节。
(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项目拟开发的主导产品要具有地方特色,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区域优势,优先选择能取代进口、填补国内市场空间(白)和质量档次高的名、特、优、稀、新产品及著名传统特产。
(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开发项目要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基础,进一步开发易被群众接受,具有可供较大规模连片开发、优化提高的潜力。
(三)有利于形成优势产区和发展产业化经营。对有龙头企业带动,配套加工、流通,产业链长,产业化经营,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档次高,投资条件好,易形成“多乡一品”的项目优先列入扶持计划。
(四)通过项目示范,扶持农户建立较为稳定的家庭经济收入来源,扶持带动农户200户以上,农户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一)下达有关市的资金,有关地级市财政局应在收到省下达资金发文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指标转下达给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并将下达文件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备案。
(二)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支付条件的,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117号)的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
1.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职责:“一乡一品”项目申报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个接受项目申报的农业部门负责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确认,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负责;地级市农业部门对县级上报资料的审核结果负责;县级农业部门应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资金到位、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以及财政报账制有关规定,对有关凭证严格审核,确保支付金额、内容以及相关资料、凭证的真实、合规和完整;负责本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2.省农业厅职责:向省财政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对各地级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合规和完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检查和管理,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1.市县财政局职责:对同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配合同级农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报帐制度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2.省财政厅职责:负责对省农业厅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并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组织绩效评价。
2.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确保如期完成,并达到预定的建设目标。
3.对扶持对象实行档案登记制度。农户领取补贴或种苗等实物或参加项目培训班的要有农户的亲笔签收(到)表、照片作为凭证,购置的设备要有明细表和正式,项目工程建设要有建设方案及财务决算清单等资料。
4.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提供报账凭证,并确保报账凭证真实、完整。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定,专账核算、专人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设立本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明细账,并按支出的具体范围设置多栏式辅助账,详细核算各项支出情况。合同、等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完整、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一)市县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各地级以上市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将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各级农业、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应按职能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缓拨或暂停安排该单位及其所在市、县的同类专项资金。
片区扶贫开发是为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步伐而采取的一种新的扶贫模式,项目按照“连片规划、分步实施、突出产业、整体推进”的办法,在一个区域内集中投入资金,扶持发展壮大一、两个主导产业,带动一方群众脱贫致富。今年,我县首次实施片区扶贫开发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围绕肉鸡养殖这一主导产业,项目总投资7900余万元,涉及永安、僧念两个乡镇、23个贫困村、3.4人贫困人口,以及1个企业和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规划建设5000只规模肉鸡养殖场79个,建成后年产肉鸡200余万只。项目投资之大,涵盖内容之多,带动范围之广,远远超过了我县历年来实施的扶贫开发项目。项目的启动实施,对加快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县扶贫开发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片区扶贫开发肉鸡养殖项目是推进“一县一业”、打造肉鸡养殖强县的良好契机。2010年以来,按照省市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县委、县政府把肉鸡养殖产业确定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产业,提出了建设全省肉鸡养殖强县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我们扶持建设了洪昌养殖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饲料厂和年屠宰1500万只肉鸡加工厂,新建万只以上规模肉鸡养殖场65个,2011年底,全县出栏肉鸡250万只,成为晋南地区最大的肉鸡生产加工基地,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肉鸡产业化发展模式。但从我县肉鸡产业的现有规模和发展水平来看,距洪昌养殖有限公司的生产需求和“一县一业”的要求,都还有较大差距。为此,去年,我们积极向省、市扶贫部门申报立项,成功争取了片区扶贫开发肉鸡养殖项目,项目的启动实施,将推动我县肉鸡产业步入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为建设肉鸡养殖强县创造良好条件。
其次,片区扶贫开发肉鸡养殖项目是加快项目区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难得机遇。全省共有35个国家级重点扶持开发贫困县,临汾市有5个。省、市扶贫部门最终把项目确定在我县实施,这既是上级对我县的关心和支持,也是我们努力争取的结果。同时,在全县9个乡镇区、126个行政村(居委会)中,我们对永安、僧念两个乡镇、23个村进行重点扶持,不仅是考虑到全县肉鸡养殖产业的布局规划,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两个乡镇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干部群众想干事,能干成事。特别是项目涉及的洪昌养殖有限公司和金玉康、宏昌、宏盛、鸿雨四个专业合作社,产业联系紧,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范围广。可以说,能够选择大家进行扶持,得益于你们良好的基础,更体现了县政府及扶贫部门的关爱和厚望。因此,我们在座的大家,一定要珍惜这一难得的机遇,努力把项目建设好,把产业发展好,决不能辜负政府和群众的期望。
一是坚持瞄准对象原则。实施片区扶贫开发项目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财政资金的集中扶持,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因此,各乡镇、村委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把扶贫低保户、贫困户和一般户作为扶持的主体,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参与肉鸡养殖场建设、经营,通过入股分红和劳动务工增加收入。片区开发补助资金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补助”的原则,全部量化落实到贫困户手中,作为贫困群众的入股建设资金,决不能直接或变相将资金落到村干部或个别大户手中,剥夺贫困群众的分配权和参与权。
二要坚持产业化发展原则。片区开发肉鸡养殖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肉鸡养殖场建设、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培训三个方面,核心就是要通过扶持,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形式。因此,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乡镇、村委、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要强化沟通协调,上下对接联系,形成紧密高效的连接机制,实现发展共赢的目标。企业、合作社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为农户提供鸡苗、饲料、技术、防疫和产品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优先安排贫困户进企务工。养殖户要严格按照生产标准要求,规范化建设,科学化管理,标准化饲养,为企业提供优质、稳定的原料供应,真正形成“公司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三要坚持整合资金原则。要按照专项资金扶持、县财政配套、部门资金整合、农户筹资筹劳、社会资金参与的投入机制,引导和吸收各类资金投入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各有关部门都要树立项目建设“一盘棋”的意识,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部门资金向项目倾斜和集中,提高产业发展的总体配套水平。各乡镇、村委和企业要规范使用扶贫、农业、畜牧、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配套资金,确保发挥资金集聚效益,增强片区开发成效。
四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项目乡镇、村委、企业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需求和意愿,认真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对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实施地点、资金分配等相关内容,都要通过公示栏、宣传板面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建设任务及资金分解落实要逐级签字盖章,逐级审核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片区扶贫开发项目领导组和督查验收组,负责对片区扶贫开发项目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会后,项目乡镇和企业、专业合作社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分别由项目乡镇乡镇长、企业及合作社法人任组长,项目实施村村支部、村主任和企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驻村干部、贫困户代表、妇女代表、致富带头人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保证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刚才,我们已与项目乡镇、企业及合作社签订了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乡镇、企业及合作社的项目法人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达到预期效益。同时,有关单位要强化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肉鸡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要严格规范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详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和运行管理办法。方案经批准后,各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严格筛选施工单位,积极推行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制度,加快进度,严把质量。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完善有关图片、声像、文字资料,健全会议记录、签字记录和公开公示印证材料。
以加强我镇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为目的,严格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规范我镇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工作,达到项目应有的生态功效。
通过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的实施,即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氮磷拦截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程,彻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真正使综合治理村庄走上环境优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之路。
1、规范申报管理。本项目具有综合性强、总投资大、规划分期实施的特点,各村应指定专门人员,仔细研究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开展所辖范围内的调查摸底工作。镇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划分片区,以片区为单位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分阶段推进全镇的综合整治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招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经市发改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再向上申报。
2、规范工程实施。切实加强工程的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四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遵循“谁建谁管护”的原则,选择工程施工单位不仅考虑工程的建设质量,更要考虑工程长效管护监管的可操作性,因此投标单位应是有资质、质量高、信誉好的专业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镇主管部门及各村应加强工程进度督促,严把工程质量,严格要求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的建设要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规范资金使用。镇主管部门及各村应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程序,设置单独科目独立核算,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工程款,确保工程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有效。同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跟踪审计,确保工程按要求全面实施到位。镇财政将根据市级拨付资金的比例及时拨付工程款。
4、规范台帐建设。台帐是项目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因此镇主管部门及各村在项目申报、建设和后期管护中,应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台帐资料规范、齐全,以便日后的检查和验收。工程台帐要收集整理工程的可研报告、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中欧体育、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影像资料、水质检测报告、监理报告、工程审计报告等资料。资金台帐要收集好资金管理办法、报帐申请单、资金下达文件、相关票据、资金审计报告等资料。
5、规范长效管护。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对建成后的治污工程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在通过上级验收后纳入村长效管护范畴;河道生态拦截工程建成后三年内由施工单位负责管护,管护期满后纳入村级长效管护范畴;垃圾收集处理工程由镇创建办进行监督考核。
1、加强组织领导。镇主管部门及各村要把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健全工作网络,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来推动项目的实施。镇政府成立由镇农服站、财政所、环保、创建办(太湖办)、中队、审计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镇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镇环保、农业、、财政、审计、创建(太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2、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合作、上下联动的原则,形成合力,明确项目总体建设目标。镇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河道生态拦截工程的建设、指导和监管。镇创建办负责垃圾收集房的建设和垃圾日常收集处理工作。镇财政所负责制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核算工程款并及时拨付。镇审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指导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等相关事宜。
正确界定适用范围。一事一议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财政奖补项目应优先解决群众最急需、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农田水利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按照中央要求,当前财政奖补要向农田水利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倾斜。对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的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
规范实施程序。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全村受益的项目在全村范围内议事,部分群众受益的项目可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范围议事。议事过程要按照程序操作,可以召开村民会议讨论,也可以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决定要当场宣布,并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在保障农民行使决策权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农民乐于接受的其他议事形式。
严格实行上限控制。要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作为一条“高压线”,严格做到两个坚持、两个防止:坚持筹资筹劳不超过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防止以自愿捐款名义变相向村民筹资;坚持村民自愿以资代劳,防止以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村民摊派。
健全村民监督机制。议事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要由群众全程参与监督。从立项、审核到实施、竣工和验收,都要坚持阳光操作,管理,保证质量,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要分别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及时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严把议事项目审核关口。议事项目审核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县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管理的规定,切实把好财政奖补议事项目审核的第一关口。在审核议事项目中,切实做到三个不准、一个纠正:不准放任不审,不准颠倒审核程序,不准与其他程序混淆;坚决纠正重议事项目申报、轻议事项目审核、淡化一事一议监管工作的错误做法,严格规范履行审核程序。对村民急需、要求迫切的议事项目,要优先审核;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议事程序、突破限额规定标准的议事项目,或者未按规定程序审核的议事项目,一律不得列入筹资范围。省级农业部门要重点把好资金需求量较大、筹资两年资金议事项目的政策审核关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议事项目,不准向农民筹资筹劳。
积极实施相关配套制度。各地要围绕规范财政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健全四方面的制度。一是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度。二是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验收和管护制度。三是财务管理和账目公开制度。四是档案管理制度。
认真履行检查监管职责。要支持经常性的检查制度。省级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检查,县级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组织检查或项目竣工验收。要定期对一事一议资金、劳务及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以自愿名义变相向农民集资或平摊以资代劳、以工折资款,乡镇统筹使用、县级集中管理一事一议资金和挪用奖补资金等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审批议事项目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停止向农民筹资筹劳。同时,对农民群众反映突出、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深入宣传培训。各地要围绕议、审、筹、建等关键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事一议政策培训,使基层干部能够准确把握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普遍提高基层干部组织农民议事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农民群众参与议事的主动性和执行决议的自觉性。
加强规范指导。县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群众需求意愿,做好议事项目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引导农民群众围绕最急需的项目优先开展一事一议,避免一哄而上,增加农民负担或形成新的村级债务。
制定操作规范。要研究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规范,制定一事一议议事、审核、筹集、实施、验收和兑现奖补资金的流程,细化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优化议事程序和方案审核程序,对资金劳务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Study)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系统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成果的体现,是投资者进行项目最终决策的重要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是要求以全面、系统的分析为主要方法,经济效益为核心,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运用大量的数据资料论证拟建项目是否可行。对整个可行性研究提出综合分析评价,指出优缺点和建议。为了论的需要,往往还需要加上一些附件,如试验数据、论证材料、计算图表、附图等,以增强可行性报告的说服力。
第一,总论。总论即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中,这一部分特别重要,项目的报批、的申请、合作对象的吸引主要靠这一部分。总论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背景、项目的历史、项目概要以及项目承办人四个方面。
第二,基本问题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问题研究,是对各个专题研究报告进行汇总统一、平衡后所作的较原则、较系统的概述。主要内容为:市场情况与企业规模;资源与原料及协作条件;厂址选择方案;项目技术方案;环保、节能方案;工厂管理机构和员工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方案;资金筹措;经济评价;论等。
(1)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任务是对预先设计的方案进行论证,所以必须设计研究方案,才能明确研究对象。
(2)内容真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的内容以及反映情况的数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不允许有任何偏差及失误。其中所运用的资料、数据,都要经过反复核实,以确保内容的线)预测准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决策前的活动。它是在事件没有发生之前的研究,是对事务未来发展的情况、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果的估计,具有预测性。因此,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的占有资料,运用切合实际的预测方法,科学的预测未来前景。
(4)论证严密,论证性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要使其有论证性,必须做到运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既要做宏观的分析,又要做微观的分析。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招商引资、投资合作、政府立项、银行等领域常用的专业文档,主要对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如何实施、相关技术方案及财务效果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以求确定一个在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的最优方案和最佳时机而写的书面报告。
(1)用于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此类研究报告通常要求市场分析准确、投资方案合理、并提供竞争分析、营销计划、管理方案、技术研发等实际运作方案。
(2)用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而编写,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基础文件,发改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核准、备案或批复,决定某个项目是否实施。另外医药企业在申请相关证书时也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用于申请进口设备免税主要用于进口设备免税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办理中外合资企业、内资企业项目确认书的项目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用于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银行在前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项目方出具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银行,该报告由甲级资格单位出具,通常不需要再组织专家评审,部分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要资格,但要求融资方案合理,分析正确,信息全面。另外在申请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资金、工商注册时往往也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文件类似用于银行的可研报告。
(5)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国外矿产资源和其他产业投资时,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或省发改委,需要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时,也需要可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