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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体育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7-27 13:50:49

  中欧体育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2〕22号、苏财农〔2022〕67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2〕97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4〕46号)、《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省级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安排2022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结余资金和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请各镇(街道)根据《惠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相关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1、申报流程:申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向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镇(街道)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发展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2、建设期限:建设期限原则上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0日,建设期一年中欧体育官方app下载,个别项目可视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时限。

  3、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对照《惠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需填写《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每个项目提供申报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规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上年度有拖欠土地流转租金、有不良诚信记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经营主体,项目被撤销或无故终止的经营主体、因项目实施进度过于缓慢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单个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补助。

  、生产经营能力发展水平以及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2〕22号、苏财农〔2022〕67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2〕97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4〕46号)、《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省级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安排中央专项资金,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周密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特制定《惠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

  二)申报条件:全国家庭农场名录内的家庭农场,单个项目总投资10万元以上。申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同一年度中央专项资金。(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使用2022年、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家庭农场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总投资的50%,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二

  支持粮食生产耕、种、收及粮食烘干、加工等全链条设施设备,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区域内的项目;支持蔬菜、果品、渔业、畜牧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建设,优先支持无锡市属蔬菜基地建设、渔业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二)

  申报条件:登记在册且正常运营的农民合作社,单个项目总投资20万元以上。申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同一年度中央专项资金。(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使用2022年、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形式。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

  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二)明细预算。

  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二)明细预算。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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